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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关于政策理解的问题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yk1    时间: 2005-11-29
标题: 关于政策理解的问题
对于政策理解

1.每张网页上最多可以展示三个广告单元。

2.一页上最多可放置两个 Google AdSense for search (针对搜索的 Google AdSense )框。

3.除了上文所述的广告单元和搜索框外,每一网页上只能放置一个链接单元。为符合本计划政策的目的,链接单元将归类成"Google 广告" 。

4.每张网页上,在以上所述的广告单元,搜索框,和链接单元以外,可以投放一个推介按钮。为符合本计划政策的目的,推介按钮归类为 ‘Google 广告 ’

确认一下

1. 归类成"Google 广告 " 是什么意思?
2. 例如每张网页如有3个内容类的广告单元, 还是不是可以放推介按钮?
    到底是所有加起来"最多可以展示三个广告单元", 还是其他什么意思....
作者: ggads    时间: 2005-11-29
1、Google Adsense分为Google广告和Google搜索, 链接单元和推介都归入Google广告
2、广告单元说的是基本的那种广告形式, 除此之外你还可以放一个链接单元+推介
你可以搜索一下binq的帖子, 有比较详细的说明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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