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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Google是合作伙伴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davidyin    时间: 2006-5-11
标题: Google是合作伙伴
作Google Adsense也好,做其他的广告服务也好,实际上只要开始作了,就是一个合作伙伴关系。
非常赞同小龙的观点“和气生财”。

既然是合作伙伴关系,那就不应该有欺骗,否则合作就很难进行。或者违反双方都同意的合同,条款,那被单方面停止合作也是理所当然的。

如果被Google Adsense单方面停止,而自己真的没有做过什么违反条款的事情,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email交涉,完全不用低声下气。当然如果曾经作弊过,那就不用再去讲理,也不必谩骂,因为几乎损害不到Google。如果是无意中违反了规则,那交涉一下还有机会。

其实还是那样的意思,要心平气和,Google 是一个商业机构,既不是神圣的,也不是罪恶的。
作者: 大大    时间: 2006-5-11
原帖由 davidyin 于 2006-5-11 15:02 发表自己真的没有做过什么违反条款的事情,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email交涉,完全不用低声下气
非常赞同,有理有据才会有效,而漫骂和企求是毫无意义也没有必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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