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联盟网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1597|回复: 15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个人合作网站的出路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05-4-2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喜欢看IT刊物的朋友或是经常上网浏览站点的网虫,一定会记得,在国内众多的网站中,有2个老牌的民间工作室创建的个人网站---天骄游戏时空(“天骄工作室”版权所有)和飞翔鸟硬件资讯(“飞翔鸟工作室”版权所有),是如何优秀和专业的;的确,他们的网站可谓同行中的佼佼者,其工作室更是国内民间IT类组织的元老,更重要的一点是,其站点背后,有着多名工作室成员在共同维护…… <br /><br />  然而,当我这些天陆续得知“天骄游戏时空”全体成员退出“天骄创作室”,将网站改名为“游趣网”(<a href="http://www.gamejoy.net" target="_blank">http://www.gamejoy.net</a>);“飞翔鸟硬件资讯”站关闭,创建“倚天硬件门户”(<a href="http://www.itdoor.net" target="_blank">http://www.itdoor.net</a>)这2件“分家”事件时,我震惊了!尤其是天骄,我前不久还在《大众软件》上叹服他们的团结和睦,没想到…… 说实话,我极不愿意撰写此文,作为天骄和飞翔鸟的好友,看到他们这样,实在为其惋惜。为了弄清事情的全过程,我仔细询问了当事人,让我们来看看他们这样做的原因,以便更好的探讨本文的主题。先来看看“天骄事件”,长话短说:“天骄网站(即“天骄游戏时空”)由罗诚、雷鸣、雪儿和SUN维护更新,其他工作室成员从未参与,并早已各自发展自己的事业,但有人在网站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用网站做资本去谈投资,网站成员不答应便威胁其交出网站和域名,最后为了矛盾不过于激化,网站只好改名。”事情就这么简单。而“飞翔鸟事件”也和“天骄事件”大同小异,但“飞翔鸟”比之“天骄”似乎更有商量的余地,因为“飞翔鸟”站长感到使用“飞翔鸟”作为站点名称,太过于个人化,很难有更大的发展,因此才改名为“倚天”,当然工作室成员间矛盾的因素同样存在,只是不如“天骄”那样过于明显罢了;相对而言,“天骄事件”中的网站成员,似乎更趋于无奈。 <br /><br />  现在,既然已经理清了事情的导火线,为避免今后其他类似情况再次发生,让我们来看看,此类“个人合作网站”(后面将提到“个人合作网站”的由来)需要注意的地方: <br /><br />1)成立“个人合作网站”切忌草率: <br /><br />  不知从何时起,许多个人站点,已不再是由一个人独当一面的独立大队,而是2、3个,甚至更多知趣相投的朋友,自发组织在一起,共同来建立、维护同一个网站,而这个自发组织的团体,其成员不论相交时日多久,彼此是否相知,一般均会冠以“XX工作室”的美名(当然,还有诸如“XX小组”,“XX联盟”等,但均大同小异);正因为这种工作室成立的太过草率与简单,当我们恍然大悟之时,已是“工作室”遍地开花之日。虽然喊出了诸如“工作室”之类的各种团体的口号,然几乎所有的此类网站仍然是以个人网站的模式在经营。(在印象中除了“你的网讯工作室”最后发展成为“中文热讯”等几个少数成功例子之外,其余不外如是。) <br /><br />  这样,一种带有不伦不类性质的站点就这么形成了!(即不是一个人制作的纯个人站点,也不是商业化的商业站点,我姑且将其称之为“个人合作网站”!),这种性质的站点,如果以松散的个人站点模式管理,则注定会为将来正规商业 <br />化时,某些成员间为利益不均,网站归属,等等一系列问题,争执不下,一拍两散的结果,埋下了伏笔。这在国内网站发展史上已有太多的先例可证。因此,切记,想好了再合作,否则,追悔莫及。 <br /><br />2)一定要在合作前签署协议: <br /><br />  这点或许已经有很多后来人注意到了,但却由于哥们义气,手续繁琐等种种问题,而不了了之。但是,实践证明了这点在今后利益分配、权利划分中,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!更何况,这样的合作,比之“空口说白话”的合作,更具有趣味性与真实性。 <br /><br />3)在建站前,就请明确你们合作的目的: <br /><br />  也许你会说,这还用问吗?我们合作主要是想把站点搞得更好啊!——(费话!这还用你来回答?)现在,请你不加思索地告诉我,你们站点的发展方向是什么?你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?假设有一天,你们合作建立的站点,在某一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,有风险投资愿意出高价完全收购,你们各自的目的是否就达到了? <br /><br />4)一定要有个能说了算的决策人: <br /><br />  正所谓“群龙不可无首”,在网站建设团队中,同样如是,我们经常能够看到,在一个“个人合作网站”中,其成员权利均衡,平起平坐的做法,当然,这种做法,可能体现了一种自由,公平的原则,且会更高地提起参与者的兴趣,最重要的是,碍于面子问题,谁也不好意思当这个“老大”,但这样做的直接后果,就是网站中人人都以为自己是老大,当“分赃”时,谁也不肯让步,到最后,就会产生内讧,散伙等结果,从当年的“电脑家园”,“热点男孩”的分家,到如今“飞翔鸟”、“天骄”的散伙,在我看来,没有一个令成员心服口服的带头人,是关键问题。权利模糊的管理机制,必定会造成此种后果,这点同样适用于其他行业。 <br /><br />5)以松散的个人站点模式经营网站,那么就不要想长久: <br /><br />  我开始一直很难理解,为什么,在“个人合作网站”中,某些人会厚颜无耻地不出任何劳力?现在想想,明白了:以兴趣作为动力的组合是不可能长久的,没有回报的劳动也是不能持续的。合作前的热情与抱负,经过时间的洗礼,必定会减弱,乃至消失,而当“个人合作网站”发展到了一定规模时,松散型的管理方式已经开始阻碍网站的进一步发展。而且这种松散型管理所带来的后遗症也是相当可怕的。的确,已有太多的此类站点,在进行商业化的过程中以失败而告终,如“飞翔鸟软件站”,往日的辉煌终于在内部纷争中倒下了,带着无数的遗憾和悔恨……好在,改名后的“飞翔鸟”和“天骄”已经注册了自己的公司,并开始实行商业化的管理,当您看到本文时,可能“倚天硬件门户”和“游趣网”已经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诸位的面前,毕竟,他们的这次事件代表着国内无数同类站点的发展方向,他们的成功或失败都具有极大的意义,“个人合作网站”的路在何方,一定程度上取决这2家先行者们的发展,让我们一起祝福他们吧! <br /><br />  诚然,还有许多其他应当注意的问题,碍于篇幅原因,就此打住;因此,当你想和他人合作搞一个“个人合作网站”时,请三省己身: <br /><br />1. 你对你的合作伙伴了解多少? <br />2. 你们是否只凭兴趣相投才聚在一起,有了合作搞站的念头? <br />3. 是否在建站前就已把具有法律效应的各种协议,计划书,承诺等事情搞定?你与你合伙人的权利、义务、分工是否明确? <br />4. 你敢肯定,随着时间的推移,你或者你的合伙人对站点的热情和想法,与当初建站时相同? <br />5. 你们合作搞站的目的是什么?是赢利吗? <br />6. 你和你的合伙人如果长时期得不到建站所带来的回报,甚至感到站点是你们的负担时,你们又会如何? <br />7. 如果在合作建站的过程中,你的合伙人,长时期没有参与建设,你会怎么办? <br />8. 当网站产生巨大利益时,原有网站成员,无论功绩大小,无论多久不参与网站工作,都应该如何处理? <br />9. 你和你的合伙人将采取何种方式对站点进行管理? <br />10.是否想过对站点进行彻底的商业化?又如何进行呢? <br /><br />  如果上面这些问题,连你自己也搞不明白;那么,拜托,兄弟你还是一个人老老实实的做站吧!
2#
发表于 2005-4-21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原创?
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5-4-28 | 只看该作者
这个帖子不行?
4#
发表于 2005-4-28 | 只看该作者
理解比较深刻,不错。
5#
发表于 2005-4-28 | 只看该作者
一直都是自己单独做的,没有合作过<br /><br />总觉得和现实中作生意一样,,人多了,,难免会有矛盾
6#
发表于 2005-4-28 | 只看该作者
不知道电脑报的是不是你写还是你转的
7#
发表于 2005-5-12 | 只看该作者
哎,搞个人合作太难了,我们公司聘了3个人做论坛,结果最后把为首得一个踢走了。<br />这可不是原始社会了。
8#
发表于 2005-5-12 | 只看该作者
周密性、战略性 是必须的。:)
9#
发表于 2005-9-23 | 只看该作者
分析很深刻!
10#
发表于 2005-9-23 | 只看该作者
是的。深有感触!不过要找到一个真正的合作伙伴!很难!如果你真的遇到了,也许是你迈向成功的关键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广告联盟网  

GMT, 2024-12-22 , Processed in 0.327205 second(s), 20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5-2021 www.ggads.com GGADS 广告联盟网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